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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曾懿晴/台北報導】
2010.02.07 06:29 am
 

 

 

   

 

 

最快下月,民眾收看有線電視,可比照手機、電話繳款服務,「用完再付錢」。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,除了預付繳款外,未來將強制業者提供使用後付款的選項,讓民眾在看完一個月的有線電視後,再「甘願掏錢」。

目前多數民眾都以季繳、半年繳、一年繳的方式預付有線電視收視費,預付金額越多,享較多折扣,風險也增加。消保會日前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研擬的有線電視契約部分條文,將增加收視後當月繳款選項。

近年預付型消費爭議多,一旦消費者預付後,碰上業者關門「落跑」,消費者求償無門。消保會表示,針對消費者選擇預付金額收看有線電視,未來將要求業者提供履約保證,如果到時業者關門,消費者也能依約按比率退費。

邱惠美說,業者若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,將來只能按月收預付金額,每次收一個月,不得超收。

民眾未來若選擇使用後付款,假設收視一個月,且隔月五日收到帳單,十日為最後繳款期限,加上消費者未繳款,業者也不會立即「斷線」,最多可能可看兩個月「霸王電視」,該怎麼辦?

邱惠美表示,業者擔心消費者看完不付錢,消費者同樣擔心「收了錢卻不播」,修法是希望繳款方式更多元,消費者可依自身需求選擇便利的繳款方式。

邱惠美表示,NCC近期將公告修正條文,業者在公告六個月內,需增加繳費選項,且不能拒絕原訂戶申請變更。「NCC最快三月公告後立即上路,不會有緩衝期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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